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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打印 关闭 已阅读读 发布时间:2018-06-14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许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3月至7月,许斌负责拟招标采购设备工作期间,多次接受江苏某工程公司夏某、贵州某设备公司王某宴请,并收受二人所送的2张面值1千元购物卡、8瓶茅台镇定制酒。2018年1月,许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沙子坡镇安监站站长敖启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敖启军将套取的交通罚没返还款2.2万元,用于发放沙子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年终福利,其个人领取1.1万元。2018年4月,敖启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被收缴。

3.遵义市正安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张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7年5月25日,张波率三名干部赴安徽淮南培训结束后飞抵重庆,应张波要求,贵州某煤业公司管理人员詹某某将张波等四人接到重庆市某酒店入住、就餐,并于次日安排到金佛山景区游玩。张波等四人住宿费、就餐费、景区门票共计5648元,均由该煤业公司报销。2018年5月,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安顺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黄果树旅游区司法分局局长肖爱民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至9月,肖爱民多次安排单位制式警车接送其上下班。2018年3月,肖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5.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天龙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刘天龙在任桔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梁某礼金2000元。刘天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刘天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黔东南州锦屏县原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局局长姚本兰和原民政局党组成员、县老龄办主任罗香兰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3月,借“三八”妇女节活动之机,姚本兰、罗香兰组织县民政局8人到广西龙胜、桂林、阳朔等地景区旅游,旅游产生费用3455元在本单位报销。2018年4月、5月,姚本兰、罗香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由参与旅游人员自行承担。

通报指出,上述六起典型问题,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回潮复燃隐患不容忽视。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清醒剂”和“活教材”,自省自戒,切忌以“看戏”心态对待通报他人违纪问题,自觉坚守正道、远离歪风。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决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认真抓好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从严律己,以上率下,狠抓严管,在守规矩、转作风、反特权上当好“头雁”,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战略定力,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要盯紧端午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针对性采取措施,严查重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文章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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