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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中营镇副镇长李昌发受行政记过处分

打印 关闭 已阅读读 发布时间:2018-05-10

 

近日,晴隆县纪委对中营镇副镇长李昌发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10月,李昌发在担任晴隆县中营镇副镇长期间,二次违规使用中营镇安监站工作经费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353元,同城宴请中营镇干部职工及他人;2016年3月至6月,李昌发担任长流乡安监站站长期间,违规报销差旅费1650元;2017年10月23日,县委督查组对中营镇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李昌发作为带班领导值班未履行值班职责,饮酒后在宿舍熟睡。
李昌发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了廉洁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晴隆县监察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昌发行政记过处分。(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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